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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斩”的日本刽子手的终末:南京大屠杀元凶落网,下场如何了

发布日期:2025-09-11 16:39:48 点击次数:57

参考来源:《东京日日新闻》、《南京大屠杀史料集》、中华民国国防部战犯审判档案、百度百科部分章节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请理性阅读

1937年12月,南京城外硝烟弥漫。《东京日日新闻》刊登了一则令人发指的报道:"百人斩超纪录!向井106人-野田105人,两少尉的壮烈友好竞赛"。

这不是虚构的小说情节,而是被日本媒体大肆宣传的真实暴行。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这两个侵华日军少尉军官,在从上海向南京进军的途中,进行了一场血腥的杀人竞赛。

他们用军刀残杀中国军民,将屠戮当作娱乐,成为南京大屠杀期间最令人震惊的罪行之一。

当时的日本报纸不但没有谴责这种暴行,反而将其包装成"英雄事迹"连续报道,详细记录了杀人过程和数字,甚至刊登了两人手持军刀的照片。

这些报道后来成为了重要的罪证,也为正义的到来埋下了伏笔。

【1】血腥竞赛的开始

1937年11月23日,日军攻占无锡。侵华日军第16师团第9联队第3大队的两名少尉军官开始了他们的杀人游戏。

向井敏明,1911年出生于日本山口县,时任第16师团第9联队第3大队少尉炮兵小队长。

野田毅,1912年出生于日本鹿儿岛县,同为第16师团第9联队第3大队少尉副官。1937年时,向井敏明26岁,野田毅25岁。

这场所谓的"百人斩竞赛"从11月底开始。两人约定以先杀满100个中国人为胜利,获胜者的奖品仅仅是一瓶葡萄酒。

在剑道三段的向井敏明腰间佩戴着一把名为"关孙六"的名刀,野田毅使用的则是一把祖传的宝刀。

从1937年11月30日开始,《东京日日新闻》连续刊登该报四名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从江苏省常州、丹阳、句容、南京等地发回的现场报道。

首次报道的标题是:"百人斩竞争!两少尉,很快已经达到80人"。

11月26日早,日军开始攻打常州,野田毅在距无锡8公里一处碉堡内斩杀4人,此后又在武进县的横林镇、威关镇、常州车站等处斩杀中国人。

11月29日的报道记录:"野田少尉在距无锡八公里的无名村处冲进敌人的碉堡斩了4名敌人先扬威名。向井少尉奋然而起,在当天晚上冲进横林镇的敌阵和部下一起斩了五十五名。"

在无锡至常州间,向井敏明劈死了56人,而野田毅则杀了25人。

12月2日,两人随队攻到丹阳县城,他们一路上逢人便杀,一共又杀死了70名中国人。其中,野田毅杀死了40人,向井敏明杀了30人。

12月4日的报道详细记录了当时的情况:"在向南京进击途中,已开始'百人斩'竞赛的第16师团片桐部队之富山部队青年将校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少尉,自常州出发以来,经过反复奋战,于2日傍晚6时进入丹阳之前,向井少尉已斩杀了86人,野田少尉则斩杀了65人,两人难分胜负。"

到达句容时,向井敏明的杀人记录达到了89名,野田毅达到了78名。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

报道中还记录了向井敏明的话:"野田那家伙快追上来了,我不能掉以轻心。野田的伤势不重,所以不用担心。在陵口镇斩杀敌人时一个家伙的骨头把我的关孙六碰出一个豁口,不过我还能再斩杀一两百人。"

12月10日中午,两人随第16师团攻至南京紫金山麓。当他们再次会面时,向井敏明杀害了106人,野田毅杀害了105人。

因为分不清到底是谁先杀满100人的,胜负难决,于是又重新开始以杀满150人为目标的竞赛。

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刊登了最后一次关于"百人斩"的报道:"斩百人竞赛'超纪录' 向井:野田106:105 两少尉进入加赛"。报道详细描述:"片桐部队的勇士一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少尉于入南京前开创了'百人斩竞赛'这种比赛的先例。二人在10日紫金山攻略战的忙乱中创出了106:105的纪录。10日正午,两少尉单手提卷刃的日本刀会面。"

据《大阪每日新闻》报道,1938年1月中,野田毅已屠杀253个中国人,又将与向井约定的杀人数目增加到500人。后来《鹿儿岛朝日新闻》报道,1938年3月20日,野田毅返回日本,并四处宣扬称自己最终斩杀了374人。

这场血腥的杀人竞赛实际上是对战俘和平民的屠杀。野田毅后来在家乡鹿儿岛县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六年级做报告时曾说:"占领战壕后,对里面的人喊,你!出来!中国士兵,都出来了。我叫他们排好队,然后从队伍的一头逐个砍过去。"

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他们杀害的主要是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

当时的日本媒体对这场"竞赛"大肆宣扬,将残暴的屠杀包装成"勇武传",宣扬所谓的"武士道精神"和狂热的军国主义思想。

这些报道被有意地"模糊"处理了杀戮对象,统称为"敌人",给人的感觉他们是在战斗中"勇猛杀敌"。

这样的报道在日本军国主义把全民族煽动到癫狂的年代,被塑造成了"振奋人心的英雄事迹"。

"百人斩竞赛"让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成了日本家喻户晓的"英雄"。

【2】战争结束后的隐匿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对于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来说,这意味着那场血腥游戏的结束,也意味着他们可能面临的审判。

在太平洋战争期间,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都继续在军中服役。野田毅从步兵科转入航空科,参加了广州战役,后来又成为对缅甸特务机关"南机关"的初期成员之一。

1941年2月1日,日本大本营成立对缅甸特务机关"南机关",野田毅当时为陆军中尉,是初期成员之一。

日本在缅甸成立傀儡政府缅甸国后,野田毅则留在缅甸国民军中任顾问,直至1944至1945年间才回国。

向井敏明则在菲律宾战场服役。1944年,美军登陆莱特岛,日军第16师团被歼灭13158人,其中620人成了俘虏。

向井敏明就在这620人的俘虏名单中。后来他被美军释放,列入了遣返名单。

1945年日本投降时,野田毅在滨松的航空基地,根据第6师团的决定驾机飞回九州,但由于军民用航空在日本投降后均已经被禁止,所有机场都被关闭,只得在唐津的海岸上迫降。

日本投降时任陆军少佐。

战争结束后,两人都安然返回了日本。向井敏明回到山口县的家乡,野田毅回到鹿儿岛县。他们以为随着战争的结束,一切都可以烟消云散,那段血腥的历史会被时间掩埋。

在战后的日本,许多战争罪犯都试图隐瞒自己的过去,重新开始平静的生活。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也不例外。他们回到家乡后,试图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仿佛那场"百人斩竞赛"从未发生过。

然而,《东京日日新闻》等日本媒体在战争期间的大肆报道,为他们的罪行留下了铁证如山的记录。

这些报道不仅详细记录了杀人的时间、地点、过程和数字,还配发了两人手持军刀的照片。这些看似"光荣"的报道,后来都成了定罪的关键证据。

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开始了对日本战犯的大规模追究行动。1945年8月,盟国开始在各地逮捕日本战犯。中国政府也在各地逮捕日本乙、丙级战犯。

从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国政府在各地逮捕日本乙、丙级战犯,以及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的日本乙、丙级战犯,共2357名。

1945年11月6日,中国国民政府成立"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作为中国国家处理日本战争罪犯的最高权力机关。

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正式成立,由五名军法审判官和一名军法检察官组成,石美瑜少将任庭长。

在这种背景下,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虽然暂时逃脱了追捕,但他们的罪行已经被详细记录在案。只是时机未到,正义的审判还在路上。

【3】意外的发现

1947年,一个偶然的发现彻底改变了历史的走向。

时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秘书的高文彬,在整理已被盟军封存的日军档案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份10年前的日本报纸。这份报纸正是《东京日日新闻》1937年12月13日的版本。

当高文彬看到报纸上"百人斩超纪录,向井106-105野田,两少尉延长战"的标题时,立即意识到这是重要的战争罪行证据。

报纸上还刊登着两名日军军官手持军刀的照片,照片说明显示这是"百人斩竞争之两将校"。

高文彬深知这一发现的重要意义。"百人斩"杀人竞赛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残暴屠杀,更是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犯下的严重战争罪行的典型例证。

这份报纸的发现,为追究战争罪犯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他立即将这一发现报告给了上级。高文彬随即把报纸复印了3份,一份留在检察处办公室,另两份通过中国首席检察官顾问倪征燠转寄回国给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

这份《东京日日新闻》,只是日本媒体对"百人斩"报道的其中一份。根据这一发现,中国代表团很快搜集到了大量的同题报道。

《东京日日新闻》对"百人斩"进行了持续关注,从1937年11月30日到12月13日,连续多日追踪报道这场杀人竞赛的进展。

除了《东京日日新闻》外,《大阪日日新闻》、《大阪朝日新闻》等许多日本报纸都刊发了对百人斩的报道。

这些报道不仅时间、地点明确,杀人过程及数字清楚,而且同时还配发了照片,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更重要的是,这些报道还被其他国家的媒体转载。

1938年1月1日,上海租界英文《密勒氏评论报》转载了《东京日日新闻》刊载的向井敏明、野田毅杀人竞赛的消息,并发表了《向井与野田两少尉是如何完成杀人定额的?》的评论。

西班牙、苏联等国媒体也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

1938年1月25日,《申报》汉口版以《紫金山下杀人竞赛敌兵惨绝人寰》为题,转述《密勒氏评论报》对"百人斩"的报道。

同日,武汉《新华日报》也刊发了题为《南京紫金山下杀人竞赛,寇军暴行惨绝人寰》的报道。

南京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接到高文彬转来的报纸复印件后,立即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他马上将此事呈报国民政府国防部,要求引渡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来中国接受审判。

按照程序,国民政府电告中国驻日代表团,让他们向盟军总部提出抓捕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要求。

以国民政府名义发出的协查报告被送交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追查"百人斩"杀人案件得到了调查科科长理查德·沃森的重视。

沃森立即组织了一场缉捕行动。他首先通过《东京日日新闻》确定了向井敏明、野田毅曾经服役的部队——中岛师团第16师团片桐部队富山大队。

向井敏明曾任富山大队炮兵小队长,野田毅是副官。

沃森又命秘书处调来富山大队的资料,终于找到了两人填写的入伍志愿书,上面清晰地写着两人的住址:向井敏明家住日本山口县的神代村,野田毅的老家在鹿儿岛县的河下村。

得到准确的地址信息后,沃森随即率领国际宪兵前往抓捕。这是一场跨越十年的追捕行动,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

1947年8月的一个清晨,国际宪兵出现在日本山口县神代村和鹿儿岛县河下村。

十年过去了,村子里的人们对这两个曾经的"战争英雄"已经渐渐淡忘。当国际宪兵询问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下落时,村民们都表示已经多年未见,不知道他们的生死。

缉捕行动陷入了僵局。就在调查人员准备扩大搜索范围时,高文彬传来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他在日本厚生省的一份资料中,发现了印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名字的遣返名单。

1944年美军登陆莱特岛后,日军第16师团被歼灭,620人成了俘虏并被列入遣返名单,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赫然在列。这意味着他们还活着,而且已经回到了日本......

【4】天网恢恢的抓捕行动

获得确切的生存信息后,国际宪兵立即加大了搜索力度。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走访,1947年9月2日,沃森率领的国际宪兵终于在日本成功抓捕了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野田毅被发现时正在家中,当国际宪兵敲响他家门的那一刻,他似乎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天的到来。

起初,野田毅装出一副听不懂国际宪兵说什么的样子,试图蒙混过关。他表现得毫不配合,甚至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然而,当国际宪兵把翻拍的《东京日日新闻》举到他眼前时,野田毅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报纸上那张他和向井敏明手持军刀的照片,以及详细记录杀人竞赛过程的报道,让他无法再继续装下去。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野田毅终于垂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侵华战场上曾经"携手并肩",回到日本后仍有联系。

通过对野田毅的审讯,国际宪兵很快掌握了向井敏明的行踪。几天后,向井敏明也被成功抓捕。

两人被捕后,立即被移交给中国驻日代表团。在等待引渡的过程中,他们被关押在东京的战犯拘留所。

这期间,中国方面正在积极准备相关的法律程序,确保引渡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947年11月6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经中国驻日代表团军事组正式引渡到中国。

这是一次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引渡行动,标志着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追究责任的坚定决心。

两人被押送到南京后,立即被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这座拘留所专门用于关押等待审判的日本战犯,设施相对完备,管理严格。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这里度过了等待审判的日子,他们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是一场严肃的法律审判。

在拘留期间,检察官对两人进行了详细的预审。面对检察官的询问,两人的态度截然不同。

向井敏明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声称那些报道都是夸大其词,他们并没有真正杀害那么多人。野田毅则相对沉默,很少主动回答问题。

检察官向他们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包括《东京日日新闻》的连续报道、其他日本报纸的相关报道、国外媒体的转载报道,以及他们的照片等。

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楚地记录了他们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的罪行。

预审过程中,检察官还详细调查了两人的服役经历、参战情况、以及他们在"百人斩"竞赛中的具体行为。

通过与其他日军战俘的证词对比,以及对相关档案资料的分析,检察官逐步还原了事件的全貌。

在这个过程中,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逐渐意识到他们面临的情况非常严重。

那些曾经让他们在日本成为"英雄"的报道,现在却成了定罪的铁证。他们开始为自己的辩护做准备,试图寻找任何可能减轻罪责的理由。

然而,事实就是事实,证据就是证据。无论他们如何试图为自己辩护,都无法改变他们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犯下严重战争罪行的事实。

正义的审判即将到来,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历史的审判台

1947年12月18日,这是一个注定要被历史铭记的日子。南京军事法庭在励志社大礼堂正式开庭审理"百人斩"杀人竞赛案件。

这里就是现在的江苏省会议中心黄埔厅,当年曾见证了多场重要的战犯审判。

审判庭的组成阵容强大而权威。审判长石美瑜少将主持审判,审判官包括李元庆、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资深军法官员。

检察官李璿负责公诉,主任书记官施泳记录庭审过程,翻译官刘芳、王仁明负责中日文翻译工作。

法庭内座无虚席,来自各界的旁听人员挤满了整个大厅。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听到公审战犯的实况,庭外还特别装设了广播器。

高音喇叭下方聚集了大量前来听审的民众,人们都想亲眼见证这场迟到十年的正义审判。

上午10时10分,审判长石美瑜等法官鱼贯升庭,法庭正式开始审理案件。首先被提审的是向井敏明、野田毅,以及同案的田中军吉。

据当时媒体的详细记录,向井敏明穿着米色西装,白衬衣配黑领带,脚穿皮鞋,外表看起来相当整洁。野田毅则身着军装,身材矮胖,留着短发。

审判开始后,审判长石美瑜首先宣读了起诉书的主要内容。

起诉书详细列举了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1937年11月至12月期间,在从上海向南京进军途中所犯下的战争罪行。

起诉书指出,两人在无锡、常州、丹阳、句容、南京等地,以杀人多寡为竞赛娱乐,残忍杀害中国军民,构成严重的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

当法官询问向井敏明是否认罪时,他举起右手发誓说自己不是在撒谎,然后开始为自己进行辩护。

向井敏明狡辩道:"《东京日日新闻》所登的照片,是该报记者浅海在无锡为我和野田君所拍,其内容纯系虚造,假言登载,毫不足信!"

他声称那些报道都是记者的夸大宣传,目的是为他们颂扬武功,以博得日本女界的羡慕,希望能早日获得美女垂青。

野田毅也对"百人斩竞赛"的事实矢口否认,坚称根本没有这回事。他同样声称那些报道都是记者的想象,与事实不符。两人试图通过否认事实来逃脱法律责任。

面对被告的狡辩,审判长石美瑜当即予以严词驳斥。他指出:"在作战期间,日军当局对于军事新闻的统制检查本极注意,而《东京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刊物,如果该被告等并无此项杀人比赛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篇幅专为该被告等宣传之理。"

法庭随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

首先是《东京日日新闻》从1937年11月30日到12月13日的连续报道,这些报道详细记录了"百人斩"竞赛的全过程,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杀人数字等。

报道中还配发了两人手持军刀的照片,照片说明标注着"百人斩竞争之两将校"等字样。

除了日本报纸的报道外,法庭还出示了国外媒体的相关报道。

英国记者田伯烈所著的《日军暴行纪实》中也详细记载了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紫金山麓进行杀人竞赛的事实。

1938年1月,上海租界英文《密勒氏评论报》转载了相关报道,西班牙、苏联等国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为了进一步证实事实,法庭传唤了英国记者威廉姆出庭作证。

威廉姆在1937年南京城沦陷时曾亲眼目睹过日军残忍杀人的暴行,他的证词为法庭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资料。

威廉姆详细描述了他所看到的日军暴行,包括有组织的大规模屠杀和个人的残忍行为。

法庭还出示了田中军吉残忍地挥刀砍下中国平民头颅的照片等其他证据。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而有力的证据链,清楚地证明了被告的犯罪事实。

在法庭调查阶段,检察官详细询问了两人的服役经历、参战情况,以及他们在"百人斩"竞赛中的具体行为。

通过对档案资料的分析和与其他证人证词的对比,法庭逐步还原了事件的全貌。

审判过程中,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不断为自己进行辩护,试图推脱责任。

他们声称自己只是普通的士兵,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他们还试图将责任推给当时的军国主义体制,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然而,法庭指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屠杀无辜平民和战俘的借口。

《海牙陆战规则》和《战时俘虏待遇公约》都明确规定,禁止杀害已经放下武器的敌军人员和非战斗人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国际法,构成严重的战争罪。

庭审过程持续了数小时,法庭对案件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辩论。旁听席上的民众全程关注着审判的进展,他们要见证正义得到伸张的历史时刻。

【6】正义的终审判决

经过详细的法庭调查和充分的辩论后,1947年12月18日下午,南京军事法庭进入了最关键的判决阶段。审判长石美瑜准备宣读这场历史性审判的最终判决。

在宣判前,石美瑜首先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了全面总结。

他指出,本案被告向井敏明及野田毅,于1937年12月南京攻略战期间,在紫金山麓以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为竞赛娱乐的事实,不仅在当时留京外籍记者田伯烈所著《日军暴行纪实》内有详明记载,而且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搜获的《东京日日新闻》所载内容完全吻合。

石美瑜特别强调,这些日本报纸的报道详细记录了两被告如何在紫金山麓作"斩杀百人"之竞赛,如何于完成屠杀超越纪录后,各举血刃,含笑相向,谈论胜负的全过程。

报道中还有两被告分执凶刀藉以炫耀武功的合影照片,标载"百人斩竞争之两将校"等字样,这些都是有力的证据。

审判长进一步指出,南京大屠杀案已决谷寿夫确定判决中载明:日军分竄城内外,展开大规模屠杀,其中有杀人比赛一节,即系本件被告向井敏明及野田毅之罪行。

当时,中国被俘军民遭集体杀戮及焚屍灭跡者达十九万人以上,被零星残杀屍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十五万人以上,这些都是根据确切证据认定的事实。

法庭还在丛葬地点起出屍骸头颅数千具作为证据。综合这些证据,被告向井敏明及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杀案之共犯,这一点毫无疑义。

对于被告的辩护,石美瑜予以了严厉驳斥。他指出,被告等自知无可諱飾,竟然声称《东京日日新闻》系虚偽登载,专为被告頌揚武功,以博日本女界之羨慕。

然而,在作战期间,日军当局对於軍事新聞的統制檢查本极注意,而《东京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刊物,如果该被告等并无此项杀人竞赛之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篇幅专为该被告等宣传之理。

石美瑜特别指出,被告声称以杀人为竞赛的凶残兽行可作征婚广告,以博女性欢心,这更是现代人类史上前所未闻的荒唐说法。

在充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后,石美瑜开始宣读最终判决。法庭内一片肃静,所有人都在等待这个历史性的时刻。

"查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杀之共犯,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则,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石美瑜的声音在法庭内回响。

"其以屠戮平民,以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

最后,石美瑜宣布了判决主文:"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员,各处死刑。"

判决宣布后,法庭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旁听席上的民众激动不已,他们终于等到了正义得到伸张的这一刻。庭外通过广播收听审判实况的民众也爆发出欢呼声。

听到死刑判决,向井敏明面色陡变,身体瑟瑟发抖。野田毅也显得极度震惊,他们显然没有预料到会面临如此严厉的刑罚。

据当时的媒体记录,几名战犯听到判决后均沉默不语,向井敏明更是面色死灰,垂头丧气,当年威风凛凛的"武士道"神情荡然无存。

根据法律程序,南京军事法庭依法将对三犯的死刑判决向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申报。1948年1月26日,蒋介石批示:"核无不合,应予照准。"至此,死刑判决正式生效。

在等待执行死刑的40天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关押在监狱中。他们知道自己的末日即将来临,内心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向井敏明曾写下遗书,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最后的辩解,但这些都无法改变即将到来的结局。

1948年1月27日,南京各大街道张贴起了执行死刑的布告:"查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罪证确凿,业经本庭依法判决,各处死刑,遂于本月28日正午12时,由检察官将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3人验明正身,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以昭炯戒,合亟布告周知。"

1948年1月28日,这是一个阴沉的冬日。南京城内万人空巷,从市区通往雨花台刑场的道路两旁站满了中国军民。人们要亲眼见证这场迟到十一年的正义之刑。

上午,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三人被押出监狱,乘坐囚车前往雨花台刑场。沿途的民众自发聚集,注视着这些曾经残害中国人民的战犯。

正午12时,在雨花台刑场,检察官验明正身后,三名战犯被押到刑场指定位置。随着执行官的一声令下,三声枪响打破了冬日的寂静。

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这三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战犯,终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