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詹姆斯·布坎南看公共选择学派的荣耀与悲哀(下)
发布日期:2025-07-17 15:08:56 点击次数:117
(本部分补充介绍《民主过程中的财政》、《自由的界限》、《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应》,布坎南的主观成本论、对凯恩斯主义赤字财政理论的批判、对利益政治的批判,简要评述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的荣耀与悲哀,最后是预期公共选择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
布坎南的《民主过程中的财政》
《民主过程中的财政(Public Finance in Democratic Process)》主要探讨了民主制度下财政决策的理论和实践。除了关于财税的一般性观点和上文已提及的观点以外,该部著作还提出了以下一些重要观点:
1. 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公共产品的供给通常通过集体决策机制来实现。但投票悖论的存在和多数规则的局限性,可能导致少数人的利益被忽视。
布坎南强调,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需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但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种分析往往面临挑战。
2. 财政决策不仅涉及当前的资源配置,还涉及未来资源的分配。财政决策的时间效应是理解财政政策的关键。
布坎南反对财政赤字,主张引入平衡预算规则或限制政府的发债规模。
3. 在现代民主制度下,税收与支出之间的联系往往被割裂,应通过增加预算透明度、成本收益分析和吸引公民参与等措施为税收与支出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4. 财政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具体目标包括:资源有效配置、收入公平分配、经济稳定增长。财政政策的主要工具是税收政策、支出政策和债务政策。
5. 布坎南将财政选择分为三个层次:立宪层面、集体选择层面和个人选择层面。
其中,个体选择层面涉及个人在集体决策框架内,根据自己的偏好和经济状况做出的具体选择。比如:个人决定是否参与某个公共项目,是否决定另行购买私人保险。
6. 布坎南承认累进所得税是实现税收公平的重要工具,但建议简化税率结构、避免设定过高的税率,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本书最后,布坎南批判了“财政赤字和债务积累对经济和社会没有实质性的影响”的观点,认为这是一种对财政纪律和财政责任的极端否定态度。他斥责这种观点是“财政虚无主义(Fiscal Nihilism)”。
布坎南的《自由的界限》
布坎南在《自由的界限(The Limits of Liberty: Between Anarchy and Leviathan)》中基于公共选择理论框架,探讨自由社会中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特别是自由社会中的规则和制度如何平衡个人自由与集体秩序。本书还系统总结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理念﹑思路和核心观点。
除了上文已提及的观点外,该书还有如下一些重要观点:
1. 自由社会的理论基础是个人自由和自愿交换。
自愿交换是自由社会中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通过市场机制,个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2. 自由社会需要一套规则和制度来维护秩序,这些规则和制度能够平衡个人自由与集体利益。简单来说,就是立宪民主下的契约自由。
3. 自由社会的困境在于如何在个人自由和集体秩序之间找到平衡。这就是自由的界限。
个人自由的极端化是无政府状态(Anarchy);而集体秩序的极端化是利维坦(Leviathan)。利维坦是指一个强大的、集权的政府,虽然利维坦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但可能会过度干预个人自由,导致自由社会的崩溃。
自由社会需要在无政府状态和利维坦之间找到动态平衡,这种平衡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和公民教育来实现。
(注:利维坦原本是《圣经》中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英国政治家、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1651年著作《利维坦》中指出,为了维持秩序和避免自然状态下的混乱,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将权力交给一个绝对的主权者,并用海怪“利维坦”来比喻这个强大的国家。)
布坎南的《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应》
布坎南在《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应(The Demand and Supply of Public Goods)》中对公共产品进行了经济学分析。除了上文已提及的观点外,该书还有如下一些重要观点:
1. 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个人有动机搭便车(Free-Rider),即享受公共产品的收益而不支付费用。这种行为导致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无法达到社会最优水平。
2. 由于公共产品的不可分性,难以根据每个人的需求偏好强度进行差异化供给。这可能导致某些人对公共产品的过度消费,而另一些人则消费不足。
3. 地方自治可以更好地反映地方居民的需求,减少中央政府决策中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分权和地方自治可以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
4. 按照不可分程序的差异,可以将公共产品分为三种类型,并采取不同的供给机制。
纯公共产品(Pure Public Goods):如国防和公共安全,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通常由政府提供。
准公共产品(Quasi-Public Goods):如教育和医疗,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可以由政府和市场混合提供。
俱乐部产品(Club Goods):如私人健身俱乐部,具有有限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但需要通过规则和制度来管理成员行为。
(注:“俱乐部产品”的概念是布坎南的原创,最早见于1965年的文章《俱乐部经济理论(An Economic Theory of Clubs)》)
5. 公共产品的供给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例如,基础设施的改善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而教育和医疗的改善可以提高劳动力素质。
6. 公共产品的供给需要在短期利益和长期成本之间寻求平衡,确保财政决策的可持续性。
(评注:这个观点完全正确。英国福利国家政策失败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没有做好短期利益和长期成本之间的平衡。)
布坎南的主观成本理论
在《成本与选择(Cost and Choice)》中,布坎南否定了客观成本论,提出了独特的主观成本理论。他认为,成本是主观的,只存在于决策者的主观评价之中。成本是决策者在做出选择时放弃的最有价值的替代方案的价值。
他指出,成本只会由决策者本人承担,并不会由第三方承担。该观点实际上否定了通常意义上的外部性成本的概念。
(评注:布坎南的主观成本理论,在经济学界非常“异类”。我并不认为这一理论有太大的价值,因此就不过多介绍了。)
对凯恩斯主义赤字财政理论的批判
1977年,布坎南与公共选择学派另一位代表人物理查德·E·瓦格纳(Richard Edward Wagner)在合著的《赤字中的民主:凯恩斯勋爵的政治遗产(Democracy in Deficit: The Political Legacy of Lord Keynes)》中,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重点批判了凯恩斯主义赤字财政理论,强调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基础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忽视了政治激励和制度约束的重要性。(注:德国的一位著名作曲家也叫理查德·瓦格纳,请参阅《关于社会主义实现路线的探索:被污名化的国家社会主义(续篇)》。)
布坎南和瓦格纳指出,一些政治家倾向于选择低税收和高支出的政策,因为这在短期内能够获得选民的支持,但长期来看会导致财政赤字和债务积累。
他们主张建立制度约束来限制政治家的行为:通过宪法修正案来实现平衡预算,通过货币规则来限制中央银行的自由裁量权。
1980年,布坎南与公共学者学派的重要学者杰弗里·布伦南(Geoffrey Brennan)合著了《赋税的权力:财政宪法的分析基础(The Power to Tax: Analytical Foundations of a Fiscal Constitution)》,两人还合著了《宪法经济学(The Reason of Rules: Constitutional Political Economy)》,但这两部著作均没有提出新的观点。
布坎南1986年出版的《自由、市场与国家(Liberty, Market, and State: Political Economy in the 1980s)》是一部论文集。
布坎南对利益政治的批判
1998年,布坎南与其长期合作者,政治经济学家康格顿(Roger Congleton)合著《Politics by Principle, Not Interest: Toward Nondiscriminatory Democracy(原则政治,而非利益政治:迈向无歧视的民主)》。两位学者希望通过复兴古典自由主义,强调自由和责任的公民在普遍法律下和平共处的重要性。
布坎南在本书前言中指出,现代政治通常是“利益驱动的政治(politics by interest)”,即通过明确的歧视性待遇(奖励或惩罚特定群体的公民)或基于某种精英主义的分类来对待公民。他主张政治应当遵循“普遍性原则(principle of generality)”,即政治决策应当普遍适用于所有人,而不是仅限于特定利益群体。
为了实现非歧视性治理,布坎南和康格顿主张通过宪法约束来限制多数人的权力,确保政治决策符合普遍性规范。他们认为,这种约束不仅基于公平性,还基于政治效率的考虑。
(评注:这就是我断言,金融资本和军工复合体等大资本家们内心并不喜欢新自由主义的原因。布坎南强调的“普遍性原则”,也属于上文已评注的“浪漫的理想主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只能是“乌托邦式”的幻想。)
公共选择学派的荣耀与悲哀
布坎南1986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家。作为公共选择理论集大成者,这是布坎南乃至整个公共选择学派最高光的时刻。
客观来说,布坎南及其公共选择学派同仁,将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说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运用于公共产品和政治领域,确实取得了非常丰硕的理论成果。粉碎了“政府是仁慈的社会计划者”假说,强调政府官员也有个人利益的考量,主张对政府行为建立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约束。这些理论成果是公共选择学派的“荣耀”。
既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布坎南取得开创性的研究成果,也在情理之中,其重要启示在于,经济分析应当、也必须作为研究公共产品和政治问题,乃至所有问题的第一步。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曾忽视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忽视个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合理性。这个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然而,“第一步”不是“唯一的一步”。“经济基础”很重要,但“经济基础”不等于整座大厦。
布坎南在1962年《同意的计算》之后,再也没有新的重大理论创新。而且还形成政府行为分析的“理性主义”与“立宪民主”分析的“理想主义”之间的巨大反差。
难道“立宪民主”就没有问题吗?当然不是。布坎南晚年的著作《Politics by Principle, Not Interest》实际上已揭示了“立宪民主”的重大问题—“利益政治”。
将资本主义式的“立宪民主”视为解决政府行为“异化”的灵丹妙药,说得不客气一点,凸显了“象牙塔”学者的“天真”甚至是“幼稚”。
也因为此,公共选择学派对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始终停留在经济分析层面,始终无法继续深入或拔高。布坎南甚至为了自圆其说他的“立宪民主”论,将政治自由重新定义为基于规则约束的消极自由。只要民主的过程、不管民主的结果,这本质上是从自由主义的远大理想做出大踏步的倒退。在我看来,这是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的最大悲哀。
更不用说这个学派大肆宣扬“减少政府干预”、肆意攻击凯恩斯主义,成为金融资本和军工复合体等大资本利益集团的“炮灰”。宣称反对利益集团,却最终被利益集团所利用。俗话说“活成了自己所讨厌的样子”,公共选择学派大体就是如此。
如果公共选择学派始终跳不出新自由主义的思想桎梏,那么该学派只能局限在“经济思维”的圈子里停滞不前,而没有未来。
公共选择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
正如前文《芝加哥经济学派另一位领袖人物:乔治·斯蒂格勒》所说,斯蒂格勒的“规制经济学”实际上是“反规制经济学”,基于新自由主义的“公共选择理论”实际上成为了“减少公共选择的理论”,因为公共选择学派反复念叨“减少政府干预”(这是“减少公共支出”的另一种说法)。
资本主义近代财政学的创始人—阿道夫·瓦格纳(Adolf Wagner)提出了著名的瓦格纳法则:随着工业化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在经济活动中的数量和所占比例会呈扩大趋势,公共支出因此将不断增长。(注:请参阅《19世纪后半叶德国财政学的三巨星:施泰因、谢夫勒与瓦格纳》)
瓦格纳法则不仅从许多国家的统计数据中得到了验证,它也符合一般人的认知:随着现代化社会和经济的继续发展,人际交往的广度和深度都将蓬勃增长,这就决定了人们对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布坎南承认最适宜提供公共产品的机构是政府(注:也不尽然,本文后记中会简要说明)。
所以,面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存在的诸多问题,结论不应该是“减少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更不是所谓的“减少政府干预”,而是针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存在的决策问题和执行问题,从纠正和调整到完善和优化,使得政府可以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提供更丰富的公共产品,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
这才是公共选择理论应当具有的正确定位,这才是公共选择理论的真正初心。
在方法论方面,有两点非常重要:
一是应当冲破公共选择学派理性经济人假设的思维定式,吸收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精髓,承认公共产品的需求者和提供者不仅关注经济利益,还有不能用经济手段衡量的其他利益。
成本效益分析仍然是基础,但这个效益不能局限于经济效益,还应包括社会效益。
二是关于公共产品项目的决策和执行,与其反复唠叨很空泛的“立宪民主”,毕竟宪法与公共产品具体项目太过遥远,不如更接地气一些,深入研究如何确保政府的执行部门不偏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除了布坎南已提出的增加透明度以外,还包括:绩效考评机制、社会监督机制、持续评估机制等等。
我认为,西方自50年代发展起来的博弈论思想、方法和相关工具,对于深化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和实际应用,将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当前,新自由主义思潮在西方仍然大行其道。公共选择理论要在西方冲破新自由主义的迷雾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在中国,官方公开宣称,“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当然也包括“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这就解释了为何我国“铁公基”等基础设施建设始终保持着庞大的规模,并扩展到5G通讯、新能源、大数据等新基建,也解释了为何城市绿化、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等公共产品能够层出不穷。
因此,《西方公共选择学派的领军人物:1986年诺奖得主-布坎南》最后断言,“公共选择理论的未来在东方”。我相信,中国的学者将在充分借鉴布坎南等西方学者西方公共选择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用马克思主义替代新自由主义,让公共选择理论“正本清源”, 构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公共选择理论,让公共选择理论焕发新生,并实现质的飞跃。
【后记:美国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因对“经济治理,尤其是公共资源分析”的突出贡献,而荣获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家。她1990年创立的自主治理理论证明了公共产品也可以由使用者的自治组织实现有效管理,而不是仅限于政府。她也因此而被誉为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之一,请参阅《政府和市场之外的新选择-自治组织:诺奖得主奥斯特罗姆述评》。
本文最后,再说明一点,布坎南虽然属于新自由主义阵营,但他的学术经历不在芝加哥大学,不属于芝加哥经济学派。】
探索篇 120